東森新聞報╱記者郭羿婕/台北報導

  民進黨立委李鎮楠指出,市面上標榜健康、養生、無農藥的有機食品雖為時下新寵,卻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,部分有機蔬菜湯產品甚至偽造日本農林規格協會的認證標籤,還號稱有治癌功效;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技正陳志朗則表示,假如食品標示不實或宣稱療效,最重可沒入銷毀或罰鍰100萬元。 
  李鎮楠上午展示多種標榜有機的蔬菜湯產品,其中「常景國際健康」、「菜香耕」兩家廠商生產的蔬菜湯包裝上印有日本農林規格協會(JAS協會)的有機標籤,但向日方查證後發現,標章上的認證字號根本不存在;另外,農委會輔導的是「台灣省有機農『業』生產協會」,「富上國際」產品卻標示根本未設立的「台灣省有機農『產』生產協會」,也有欺騙消費者之嫌。

  李鎮楠表示,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明訂國內外農產品的生產、加工、分裝、流通等過程,必須符合主管機關或國際有機認證組織之驗證,才能以有機之名販賣,若違反規定,可處以6萬到30萬元罰款,但其中第27條條文卻讓業者有兩年審查的空窗期。

  李鎮楠除了將提案修法,也呼籲農委會和衛生署應依法查辦在包裝上欺騙消費者之廠商,並要求產品下架;生產業者應將認證字號明確標示於包裝上;教導民眾如何利用農委會網站查詢包裝上的有機認證字號。

  受邀列席記者會的陳志朗表示,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,食品、食品添加物等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,也不得有醫療效能標示、宣傳或廣告。若標示、宣傳或廣告不實,地方政府衛生局可限期一周要求廠商收回更正,逾期依法可沒入銷毀;若宣稱療效,依法可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

  農委會農糧署作物生產組長陳俊士也提醒消費者,目前已獲農委會認證輔導的有機驗證機構僅「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(MOA)」、「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(TOPA)」、「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(TOAF)」和「台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(FOA)」,未來也會在農委會網站建構經認證合格的產品資訊,提供消費者查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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