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1月5日在立法院通過,讓台灣的「有機農產品」邁入新紀元,代表國產和進口的有機農產品,將有更明確的驗證和審查機制。而為了和國際接軌,農委會再接再勵,將在未來半年,輔導4家台灣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取得國際認證。 台灣目前共有4家機構,包括「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」、「臺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」、「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」以及「台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」,辦理有機農產品的驗證,而經驗證通過的有機產品,都會有專門的標章。而在立法院對有機農產品的相關立法三讀通過後,有機農產品以及有機的加工品,如果沒有經過驗證合格,卻擅自使用產品標章,將被處新台幣最高100萬元的罰鍰,而且得按次處罰。
  農委會希望在重罰下,沒有經過驗證的有機農產品,不會再自稱是「有機品」,解決消費者對「有機農產品」的疑慮。而對於這4家認證機構所擔負的重大使命,農委會也希望它們的功能可與國際接軌。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說:『我們希望這4家的驗證公司,驗證機構,還要進一步接受更高的檢驗去做認證工作,所以未來我們半年內,會來輔導這些國內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,儘快取得國際的認證,這樣的話,
能夠和國際接軌,消費者也能夠放心。』
  
         農委會也指出,未來還將輔導擴大有機農業的生產規模,包括持續推動有機農產品的集團栽培、擴大花東縱谷推動有機蔬菜、有機米專區,以及有機村建置等各項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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